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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问题应考虑的因素 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

2022年5月22日  北京婚姻房产继承律师   http://www.lchyfcls.com/

 杨晚柠律师,北京婚姻房产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子女抚养权问题应考虑的因素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


  故非婚生子女,可以参照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

  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归属的确定;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介绍的是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然后,又介绍了未婚生子抚养权归属的确定。最后,还向大家介绍了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感谢您的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