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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如何举证 遗嘱与生前行为有冲突还有效吗

2021年5月13日  北京婚姻房产继承律师   http://www.lchyfcls.com/

  杨晚柠,北京北京酒仙桥婚姻房产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如何举证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也可以偿还。当债权人起诉清偿债务时,举证如何分配






  2009年11月4日,占某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一份住房贷款合同,向某金融机构借款22万元用于支付其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的按揭款,并约定用该购买的商品房作抵押担保,占某妻子陶某亦承诺共同承担该项债务,直到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占某、陶某育有二子。2016年4月5日,占某因病逝世。后陶某逾期6期未归还房屋按揭贷款。现某金融机构起诉要求陶某及其二个儿子立即归还尚欠贷款本息合计9.8万元,并对设定抵押的商品房有优先受偿权。




  关于本案中占某的儿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的举证由谁承担以及在未明确是否实际继承了占某遗产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对占某的债务承担清偿,存在两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的举证应由债权人承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分配原则,债权人要求遗产继承人承担清偿,应举证证明:1、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2、遗产继承人实际继承了遗产。若债权人不能举证证明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继承人不需要对债务承担清偿。若在继承遗产范围不明确的情况下判决继承人承担债务,将难以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和执行力。


  第二种意见认为,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的举证应由继承人承担。债权人只需要举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继承人未举证证明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应对债务承担清偿。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及继承的份额应由继承人举证,不属于债权人的举证范围。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债权人应当举证证明债权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至于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及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由继承人承担,若由债权人承担这一举证对实现债权保护的要求太苛刻,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在举证的分配上,法官应考虑债权人举证能力上的客观限制,结合案情灵活把握对债权人的证明要求,适当降低证明标准或合理分配举证。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证明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及继承的份额这一举证应由更有举证能力的继承人承担,以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保护。继承人主张自己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偿还,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未实际继承遗产,继承人未证明自己的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中,某金融机构与占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占某之子作为占某的法定继承人,亦未证明自己是否放弃了遗产继承,应当在继承其父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


  第二,在未明确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判决继承人承担债务并不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和执行力。法院可以判决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判决生效后在执行阶段,若继承人声明放弃了遗产继承,仍可以不承担偿还债务的。如果以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继承人已经实际继承了遗产为由驳回其的诉讼请求,虽然债权人可以在以后查明了继承人实际继承了遗产这一新事实的基础上重新起诉,但是本身债权人查明这一事实的难度系数就非常大,且再重新起诉也是对司法资源的重复及浪费,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



遗嘱与生前行为有冲突还有效吗

  遗嘱与生前行为有冲突还有效吗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老夫妇王冬与张霞有一子王希、一女王楠,王希婚后育有一子王小力。2012年8月9日,王冬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门面房由张霞和王希共同继承。2013年7月10日,王冬将门面房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3年12月,王冬去世,不久王希也去世。关于出售门面房价款的继承产生了分歧意见。




  对于该案中出售的门面房价款的继承产生了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出售门面房的价款应由张霞和王希之子王小力继承,理由是王冬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出售门面房的价款应由张霞和王希继承,另王希去世,发生转继承,王希继承的部分再次进行分割,由其母张霞和王小力平均分配。故应是张霞继承该价款的四分之三,王小力继承四分之一。


  第二种意见认为,出售的门面房的价款应由张霞、王楠、王小力继承,理由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已被遗嘱人生前的行为撤销了。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通过行为对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了变更,此时不再按公证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另依据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知,2013年12月王冬去世后,作为其法定继承人的张霞、王希、王楠都有权继承其出售门面房的价款。不久,王希去世,此时,发生转继承,王希继承的部分再次进行分割,由其母张霞和子王小力平均分配。


  综上,关于王冬遗产即出售门面房的价款张霞有部分继承权、王楠有部分继承权以及王小力有部分继承权。